让座,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高尚之举。并不代表人人都要让座,不让座就怎么样。近日,就发了一件类似的事情。
道德强迫症 未让座被打五个耳光
近日,杭州本地媒体报道,当地一小伙乘坐公交车,因未给抱小孩的女乘客让座,并且和女乘客老公有了“眼神接触”,结果被对方抽了五个耳光,当时鼻血横流。事后,被打蒙的小伙,直到下车一声不吭。
关注这起事件的诸多细节,一些人会强化“活该挨打”的观点,当然更多的人会坚定“不该打人”的看法。而笔者不想隐瞒自己的态度——打人的人和支持打人的人都患上了某种“道德强迫症”。
大家可能都有这样的体验,当你疲累不堪、身体虚弱,或者挺着大肚子,或者抱着小孩子,站在公交车上的时候,你是否期待有人给你让个座。这个时候如果有人给你让座,你自然是十分欣喜的。但如果没人给你让座,那些在你眼中最应该让座的青壮年们,就可能成为你不满甚至心中暗骂的对象。与打人乘客相同的是,我们已经产生了不满,产生了一些不好的负面情绪。只不过有赖于自我修养、自我克制,没有动手而已。从这个角度来说,对别人不让座耿耿于怀的人,似乎都是潜在的“道德强迫症”患者。
谁都知道应该给老弱病残孕让座,除去“弱”“病”不好直观判断,但真正能够做到“逢老必让”、“遇残必让”、“见孕必让”的能有几个?这其中有自己身体状况的原因,有车上具体情况的原因,有当时心情的原因,等等。但总之,是没有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在让座这个事情上,也不能过于较真,将其作为衡量一个人道德素质的标尺,更不应该将其作为一个人“该不该打”的判断依据。否则,我们用道德强迫别人的同时,也会被道德强迫,其结果是每个人都会 “缺德”,都会被打几个耳光。
说到这里,这起事件实际上揭示了一个深刻的社会问题甚或是法律问题,那就是对道德能不能作强制性的要求。我们的社会往往会陷入两个极端,要么是不讲道德,道德失范;要么是唯道德论,到处挥舞道德的大棒。正是因为意识到了前一个问题,人们都有一种道德强迫的冲动——对那些不让座的人,那些在慈善事业中未捐出期望数额的人,那些在灾难事件中保守自己同情言论的人,都视作异类,大加挞伐。殊不知,如此这般正是以道德的名义行不道德之事。
其实,关于“道德强迫症”的危害,先贤和西哲都有关注。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英国的萧伯纳干脆创造了“康斯托克主义”一词,用来讽刺那些试图用立法的强制手段,来规范人们的私人权利范畴的做法。
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文明人,我们理应讲道德。但这个道德绝对不是在只对弱者讲,不对强者讲;只当自己利益未满足时讲,不在社会公益需要时讲;只在纸上谈兵时讲,不在起而行之中讲。
总结:作为现在一个现代文明人,我们应该理应讲道德。(文章原载于《荆楚网》,刊期:2012.08,作者:胡俊,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作文库知识百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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