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庭或现场有人突发急、危、重病,在向急救中心呼救的同时,目击者应该做些什么呢?
一、呼救
呼救时,应向急救中心讲清如下几点,并事先做好准备工作:
事故地点:讲清病人所在的具体地点,要求准确、明了;
病人的具体病情或灾情:如出血、骨折、昏迷、急腹痛、中毒、交通事故等;
联系方式:讲清呼救人的姓名、现用的呼救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派人接应:呼救后,应派一人到交叉路口或联系地点等候,以便引导救护车进出;
携带物品:带好病人的病历卡,如病人可能住院,则需带好其内衣、牙膏和其他生活必需品;
移除障碍物:将楼梯或走道上影响搬运病人的杂物暂时搬掉,以便搬运病人;
再次呼叫:当呼救20分钟后仍不见救护车到来,可再次向急救中心询问。
二、急救
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应在事故现场对病人做必要的急救,并应认真、仔细地照料病人。
众所周知,创伤急救的黄金时间是伤后1小时内,猝死急救的最关键时间是心跳呼吸停止后的4分钟。如坐等救护车的到来,则一些危重病人的病情即会加重、恶化,甚至死亡。而象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救护车平均反应时间(从呼救至救护车到达事故现场或病家)要10分钟,业已超过了抢救猝死者的时间范围。因此,在呼救的同时,家庭人员就应给自己的亲人做必要的急救,并将急救的“接力棒”往下传,这可望提高一些危重病人的生存率。
按急救常规,现场目击者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初步检查病人的神志、呼吸、循环等体征。
必须保持病人的正确体位,切勿随便推动或搬运病人,以免造成病情加重。例:对脑外伤昏迷不醒者,家属抱着病人的头乱摇会造成颅脑损伤的加重;高空坠落伤者,搂头抱脚地搬运会使已受损的颈、胸、腰椎断裂而导致肢体瘫痪;对骨折者,不经固定的搬运,不仅可使病人痛苦加重,而且会使骨折端刺破局部血管和神经,从而引起出血增加和局部肢体萎缩。
2.呼救的同时,家人应积极施救,一直要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
如果病人的病情没有危及生命,则家人应留在病人的身边,尽量给予其精神上的安慰,并进行必要的生活上的照顾,耐心等待救护车的到来。如果病人病情危重,甚至已处于昏迷,由于舌根下坠堵塞气道入口处(图1),则应首先考虑用仰头举颏法(图2),使病人保持气道通畅(图3);出血不止者,应及时止血、包扎;对于骨折者应不能搬动肢体或临时用木板、扫帚柄等给予肢体固定。如果发现病人心跳、呼吸停止,则应立即进行现场心肺复苏初级救生。
待救护车来到后,应向救护人员详细地反映病人的病情(或伤情)和现场简单的救治经过,以便急救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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