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于2006年3月10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设立, 2008年8月1日零时起试运行,同年11月26日正式揭牌成立。隶属市卫生局,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3个,内设科室有:办公室、急救科、培训科、调度科、车辆管理科。中心位于市中华南路48号。
主要职能是:承担院前急救、长途监护运送病人,重大灾害伤亡事故抢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节庆大型群众集会及其它社会公益性急救保障任务,对本市各急救分站进行业务技术培训。中心试运行后,“120”急救电话由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统一受理。在接受“120”呼救后,“120”指挥调度中心按照“病人意愿、就近就急、专病专科”的原则,调度指派急救分站急救人员出诊,并将病人送往该区域网络医院进行救治,为患者赢得了宝贵时间。通过急救医疗网络体系,既畅通了急救医疗绿色生命通道,简化了繁琐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充分发挥紧急医疗救援职能,确保120院前急救工作准确、快捷、方便、高效、优质、安全运行。
目前,急救中心分别在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中医院共设四个急救分站,在洪源设立了一个急救待命点,拥有十四辆救护车(其中负压救护车一辆)。所有救护车均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统一了急救车标志,配置了急救设备,如心电图机、呼吸机、吸引器等;部分车辆上配置了除颤仪、心电监护仪、血氧饱和度仪,使急救车成了流动“ICU”。中心设有先进的调度指挥系统,共有3个受理台,同一个时间段可以同时受理三起呼救事件。呼救电话接通后可以进行全程录音,本系统有三方通话功能,可以让调度员、病人、救护人员成为一体,时刻保持联系,有效地缩短急救反应时间。大屏幕电子地图,能有效跟踪急救车辆的运行,尤其是在特别繁忙如遇到重大急救任务时,使急救车辆、人员尽快到达现场,大大提高了抢救效率,为挽救生命提供了重要保证。
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运行以来,日均接诊17人次,多次与110、119、122联动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挽救了无数生命,满足了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急救需求,增强了我市在突发公共事件时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协调指挥能力,标志着我市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日益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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