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那年,我和李渊从闽北的一所职业中专毕业,他学的是电工,我学的是美容美发,我们的恋爱遭到双方父母的反对,我妈甚至还以死相威胁,但从小受到琼瑶言情小说影响的我,最后还是决定与李渊“私奔”到了厦门,伤心至极的妈妈无可奈何,最后扔下一句狠话:“你再也不要回来了,我没有你这个女儿!”李渊之所以不被我母亲接纳,是因为他小时候爱打架,是我们古镇里有名的“坏小子”。其实,他也有不少优点,比如热心肠、对朋友讲义气、勇敢、肯吃苦等,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爱我。其实,很多时候,他与人打架,都是因为我,我发育早,特别是体型方面,老天很垂青我,呼之欲出的胸部常常让一些心怀歹意的男孩儿对我乱吹口哨,而这一切对李渊而言,是不可原谅的,他总会及时地挺身而出,保护着我。李渊的叔叔是当地的武术教练,他因此也会一些功夫,当时,我很崇拜他,觉得与他在一起,才有安全感。就这样,他赢得了我的芳心。
初到厦门,举目无亲,我们先把所有的钱都用在租房上,然后各自找工作。大约五天后,我在“芙蓉”美发厅里上班,先从洗头工做起,不久,李渊在一家装修公司里应聘成功。那段日子,我们都专心于自己的工作,因为穷怕了,我们必须努力挣钱,我们有个设想,每月都给我父母寄300元钱,相信他们会“金石为开”,会回心转意。两个月后,我们兴奋地在邮局里给家人寄出了第一笔汇款,是的,我很在乎双亲的祝福,只有他们真正接纳李渊,我们才会结婚。
一晃3年过去了,父母却一直不能原谅我们,虽然他们照单全收我们寄回去的血汗钱。这时,李渊的心理也开始失衡,他的牛脾气爆发了,他要我马上与他结婚,否则就各走各的路。事实上,我们已经同居,鉴于这种情况,我只好含泪点头,我总认为,女人的天职就是温顺,如果爱他,就得听他的。我们没有举办婚礼,只在春节期间,他一人回去托人打了结婚证书,人生大事就这么办妥了。捧着鲜红的结婚证书,我不禁悲伤地哭起来,李渊有些不耐烦地挥着手说:“哭什么,今天是我们大喜的日子!”想想也是,既然走到这一步,何不开心面对?可是,新婚又新在哪里?
我们已同居三年了,我早已把处女之身交给他了。李渊在抱我往床上“扔”的时候,我已不再兴奋,曾经我是多么慌乱和激动,他的粗野是多么的具有魄力,当初我完整地把自己交给他,是因为他是我的国王,是我崇拜的强有力的男人,正如我偏低的体温,注定需要这种血性的男人来“加温”,言情小说里的很多令我脸红心跳的细节描写,不都是这样吗?男的进攻,女的就范,灯灭了,月色斜斜地从窗口进来,女人的痛、幻想,或者奉献,就这样在美丽的想像中进行,无怨无悔。事实上,我也如此实践着三年的青春,可是今夜,是新婚之夜,他不该就这么简单地把我扛起来,毫无新意地随手把我“扔”到床上去,我要变得丰富一些,做新郎的他应该更缠绵一些,因为今夜我是他正式新娘。于是,我从床上爬起来,对他说:“等一等,我还没准备好!”
这样的“台词”,李渊显然是听不惯的。他有些赌气地掏出烟,点了一根。他在极力调整自己的呼吸,他是急性子,可以看出,他有些不悦。我点了两根早已准备好的红蜡烛,然后随手关了电灯,不足20平方米的租房里,第一次显出一些迷离的美。丈夫掐灭抽了一半的烟,朗声叫道:“老婆,过来,我急了,你到底还要玩儿什么花样?”真是令人讨厌,他怎么一点儿不配合我的心思!我本是想脱下外衣,亮出新买的蕾丝内衣,但被他这么一催,我刚刚燃起的浪漫火焰一下子就被吹灭了。丈夫再次伸手拉我,他的力气很大,不费吹灰之力,我就就范了,他重新把电灯打开,这是他的爱好,他喜欢开灯做爱,我却不喜欢,总有“光天化日”之下的感觉。我一直很不适应,但他是我的男人,我不得不听从他,他的口味就是我的品味。本以为“新婚之夜”会做些改变,可是初战告“败”,他蛮横惯了,或者说我用三年的软弱与听话,把他给惯坏了,“国王”是我扶植的,我不做奴才,国王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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