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一个男朋友,来往三个月。对于自己对他的爱,现在不能完全十分肯定,但是能肯定的是我对着他就有强烈的性欲。多次跟他调情,但都以怕疼为接口拒绝他的进入。
我对性有着强烈的渴望,但因为自小受家庭传统教育而裹足不前。父母总是教育自己要把处女之身好好留着给丈夫,这样夫妻关系才会较好。现在的我是十分矛盾的。我应该为日后的老公谨守第一次?
自己算算,觉得有点不值得。为何要为一个男人而压抑自己,而且不知道要压抑到什么时候?但如果我不听老一辈的教育,追求自己所想要的,日后会不会吃亏?
我应该顺应自己的所想要的,还是谨守传统道德?
你好!
你所遇到的疑惑,其实是一个性道德问题。
道德是以善恶评价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的内心信念的力量来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贯串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社会公德、婚姻家庭道德、职业道德等。它通过确立一定的善恶标准和行为准则,来约束人们的相互关系和个人行为,调节社会关系,并与法一起对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起保障作用。
道德,通俗地理解,就像是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大家共同遵守这样的交通规则,整个交通状况就能变得比较有秩序,这样就能让每个人都能平安到家。这样看来,道德,包括性道德,无论是对于社会、他人,还是对于我们自己,都是很有必要的。
而性道德,属于整体社会道德的一部分,是指规定每个人性行为的道德规范。性道德主要集中地表现在家庭婚姻道德领域,其内容较广,从恋爱、结婚、生育、抚养后代、经漫长的岁月,需要有一个维护家庭、忠贞配偶、繁衍后代、白头偕老的信念和意志。由此看来,你遇到的问题,更具体地来说,是一个“处女忠贞”的问题。
过去的原始人,只要一发情,在草地上摆开,就可以发生性行为。那时的性行为,几乎纯粹是生理性的,或者说是动物性的。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文化的进步,人们已经把性行为作为社会文化的内容、作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利益关系的一部分来进行管理和约束了,这包括约定人们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性行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不能发生性行为等;当发生性行为之后,双方各自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现实地来说,两个人一旦发生了性行为,如果女方怀孕了,两个人是否能够去领结婚证结婚?如果打算不要这个孩子的话,就要去做人工流产,医疗费用由谁来支付?谁去陪伴和照顾这个女孩?流产之后的误工费由谁来支付?如果多次流产,将来导致不孕的话,将来结婚了,无法生出自己想要的孩子,这样的后果又有谁来承担呢?这么多的现实问题或物质利益问题,都会因为性行为的发生而不得不去考虑。所以,个体的性行为,要放到社会文化中去理解,放到人际关系中去理解,放到现实的物质利益中去理解,而不能简单地说成是个人行为。
由此看来,作为人类文明全部内容的一部分,成为全部道德规范的一部分,人类有理由且有必要对个体的性行为进行约定和管束。
就当前中国的社会文化状态而言,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现在很多男人实际上还是比较在乎女朋友是否处女的。因为一个女人在她结婚的时候,如果她就已经不是处女了,这就意味着在她丈夫之前,曾经有一个男人已抢先占有了她的身体,而这个与之结婚的丈夫则是一个迟到者,他会感到在与男人的竞争中,自己败在了前面那个男人手上。男人要求女人必须“忠贞”,其实是反映了男人对女人的占有心理。这是把女人当作了男人的性玩偶、泄欲的工具去疯狂地占有,而不是把女人当作是跟男人同样的人去尊重。这就是男权社会中所表现出来的“男女不平等”。
对于“男人疯狂占有女人”这个观点,也有男士会提出反驳,他会说:女人,如果不再是处女了,就相当于我买了一件新衣服,结果却发现是已经被别人穿过的了,我能高兴或喜欢吗?即使我不在乎她的处女膜,我也会在乎她的“处女情感”,为什么不能让我成为她心中爱着的第一个男人?!而我自己可是一个处男啊!她可是我心中爱着的第一个女人呢,而且迄今为止是我爱过的唯一一个女人。我这样忠贞地爱着她,她为什么不能像我这样地忠贞地爱着我呢?!我的要求不算过分吧,因为,我认为,只有这样,我们俩之间才是平等的。否则,她不是处女,而我还是处男,我就感到不平等,感到我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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