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些地方视处女为珍物;有些地方却出现“处女禁忌”现象,并有各种稀奇古怪的方法破除少女的童贞。
处女,又称在室之女,指未出嫁的女子。在中国古代著作《荀子?非相》中云:“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在远古时期,人们对一些自然现象、生理现象不能得到明确的认识,故而产生了诸多忌讳习俗。
据介绍,在澳大利亚的一些原始土居部落那里,有一种“处女禁忌”现象,部落里如果有人结婚,人们就纷纷前来祝贺,大家尽情地跳舞、喝酒。狂欢达到高潮时,部落里的一些人把新娘簇拥到另一间房间里,用石器或其他什么工具破除她的童贞。然后,由一个人带着沾有处女血的东西向大家展示。至此,婚姻仪式才算真正完成。
这是人类童年流行过的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在澳洲某些原始部落中,当姑娘到达青春期时,就由年老的妇女弄破处女膜。在赤道非洲的马萨,在马来亚的沙凯族,苏门答腊的巴塔斯族都有这样的习俗。
有些部落请丈夫的朋友,有的则由姑娘的父亲,有的则由部落里的特殊的人物来完成这一工作。在西里伯尔的阿尔福族那里,新娘的父亲充当这种奇怪的角色,在爱斯基摩人的某些部落里,巫师帮助新娘弄破处女膜。
在古希腊,处女在神庙前向神的代表献出童贞。在中世纪,欧洲领主拥有姑娘的初夜权,可能也是一种处女禁忌的遗风。在印度的不少地区,新娘用木制的“神象生殖器”破除童贞。但是,完成这一人生使命的决不是新娘的丈夫。
在上述一些原始部落里,新娘、新娘的丈夫,大家都不仅不重视处女的童贞,甚至怀有对童贞的深深的恐惧。因此出现了由第三者帮助破除童贞的婚姻现象,对这种婚姻现象,心理学家们和对原始人类史和民俗学缺乏了解的人会认为是不可思议的。
有的学者认为,这是性自由的群婚生活时代的一种心理沉淀,处女禁忌由第三者,并且常常由男性真实地或仪式化地进行,有时由多个男子公开地、仪式化地进行,这是对古代群婚生命的一种回忆和重演,也是向群婚生活的一种告别。
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初民对处女流血的一种恐惧的疯狂心理的防止。原始民族大多对红色有一种神秘的心理,原始埋葬中常常把红色粉末作为殉葬品,认为它能注入生命的活力。另一方面,原始人有渴血情操。
他们喝动物的或敌人的血,血会引起原始人疯狂的杀欲。
在安达曼群岛上的安达曼人那里,女孩子初潮时有许多禁忌,例如不得外出,不得用原来的名字等等。害怕流血会带来可怕的祸害。而这种祸害与结婚的喜悦是矛盾的,作为避免的方法,就由第三者来承受可能带来的祸害。
心理分析学之父弗洛伊德则认为,就女性来说,初婚导致肉体器官的受损和自恶的心理创伤,这种心理常常表达为对于逝去的童贞的怅惘和婉惜,表现为对夺去其童贞的人的一种深刻的恼怒。
而处女禁忌则使将来要与这个女子共处一生的男人避免成为女子内心恼怒的对象,避免妇女因童贞的丧失而产生对丈夫进行报复和敌对的心理。原始人把女子看成神秘的、令人恐惧的,害怕女子在初婚时会对丈夫造成某种危险。因此,丈夫也认为处女禁忌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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