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上海姑娘,意外演出了台湾有史以来最大一场猎杀女巫的媒体公审中的女主角。在那场所谓‘大和解说明会’之前,她俨然已成台湾‘演艺圈’的公敌,封杀之说四起。甚至,她也成为一个虚拟的、文化人类学化的‘台湾女人’的公敌。这一阵子,这个社会忽然冒出了很多关于‘台湾女性’的专家--对比于嗓门特大、行为特蛮横、眼神特犀利、特不懂得公开示弱的大陆女人,‘台湾女人’成为温柔、婉约、识大体与坚强的代名词。
她从一开始就已经被定罪了,毫无疑问。她错了,错在她以为这可以是一场公平的审判,错在她以为被告应该拥有辩白的机会,错在她以为自己有权利拥有‘愤怒’这项情绪。她不知道,根据这个社会对‘女性受审人’的不成文要求,她唯一的生路就是认罪,就算不认罪也要示弱,就算不示弱也要流泪,而且最好是把你的心都哭到吐出来,最好是哭到跪倒在地,最好哭到整个人昏过去。她演错了戏码。于是,有人愤怒,有人惋惜,有人说她悍,有人说她笨。她成为所谓‘情绪管理’的最佳反面教材。
在最后这一天的‘大和解’说明会中,只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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