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种”的尴尬
12月7日中午看了央视一套的《今日说法》节目:《姚姚的新婚遭遇》,随后想到一些我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忍不住也想说一说自己的一些看法。故事讲述的是:家住万载县潭埠镇的廖某,因儿子患病不能生育,急着想抱孙子的她,竟然想出了“借种”的办法,来实现自己的“抱孙梦”。但当被告人易包庚欲强行与其媳妇姚姚发生性关系时,因姚姚强烈反抗而未遂。最后易包庚因强奸未遂被万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但是作为一手策划了这一事件的姚姚的婆婆廖平香却没有受到审判。在开庭的时候,易包庚却认为自己有些冤枉,他说这一切都是姚姚婆婆廖某一手策划安排的,自己只是帮忙传宗接代,自己要受审判,廖某却不用?然而在庭审的时候,法院认为,自始至终姚姚都是不愿意的,只要违背女方意志强行跟她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对于易包庚提出的“冤枉”观点,笔者当时也有点纳闷了,为什么实施者被法律制裁了,唆使者却免于刑罚呢?法院认为:姚姚的婆婆对易包庚实施强奸犯罪是有教唆作用的,但是这种教唆不是情节严重的恶劣的教唆,她在整个强奸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易包庚强奸犯罪没有实施完,相对情节来讲在强奸罪当中是比较轻的一种。如果情节更加严重比如她的婆婆进到现场并且帮助易包庚实施了强奸犯罪,而且强奸犯罪也完成了,她的婆婆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借种生子”,觉得既熟悉又陌生,而且让人不可思议,到今天竟然还有这种所谓的“借种”的行为,把女性当成是一个生育机器。靠这样的方式来传宗接代,除了用“遗憾”来形容此时此刻的感受外,还能说什么呢?农村传宗接代的观念除了一种纯文化上的甚至带点宗教意味的观念之外,主要是一个经济上的原因,养儿防老,自己要有一个养老送终的人,就是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一直影响着他们。尤其在农村,好象传宗接代才是人们结婚的根本目的,生了女孩继续奋斗生男孩,有了男孩又嫌一个太少.接着就有了二个三个,简直是一种恶性循环。
很多人都会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像这样的故事到底还有多少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有经济发达、教育普及、社会保障到位了,才能够使法制、文明的阳光照在每一个角落里,才能够终结这样的悲剧。
(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宣传科彭家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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