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性犯罪

手机版 更新时间:2024-12-05 03:01:41 来源:太平健康网

  冯小宇2时间:2007-10-1115:15:05必须让孩子知道:除了父母、医生之外,谁都不能随便碰他们

  六十岁老汉奸杀外孙女抛尸水塘

  2007年5月20日

  看新闻贴旧文:

  新闻:外公兽性大发奸杀11岁外孙女后抛尸水塘一名年仅11岁的花季少女惨遭他人强奸杀害,并抛尸水塘,行凶者竟是死者的亲外公。

  江西新闻网5月19日南昌讯一名年仅11岁的花季少女惨遭他人强奸杀害。近日,经过10天的侦查,湾里公安分局破获了此起在当地引起震惊的命案。更加令人发指的是,行凶者竟是死者的外公。

  案发:11岁女学生晚上失踪

  4月22日凌晨1时许,湾里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罗亭镇一名11岁女学生芳芳(化名)睡觉时突然失踪。接到报案后,湾里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然而失踪的芳芳一直没有任何消息,湾里刑侦大队随后向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上报芳芳为“疑被侵害失踪人员”。

  接警:水塘中发现女尸

  就在警方全县城寻找失踪的芳芳时,5月4日8时,罗亭镇罗亭村狮岗自然村村民在罗亭村铁下自然村一水塘中发现一女尸,急忙向公安机关报案。湾里分局刑侦大队侦技人员赶到现场勘查后,查证该女尸为被害人芳芳,经法医检验,初步认定芳芳是窒息死亡后被抛尸水塘,并且还遭遇他人强奸。

  侦破:嫌犯竟是死者外公

  该案发生后,震惊当地,坊间各种猜疑传得沸沸扬扬。湾里分局当即成立“4.21”专案组,查找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专案组成员连续10天的奋战,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男,汉族,1947年生),而当获知嫌疑人的身份时,办案民警大吃一惊,几乎不敢相信,因为60岁的嫌犯竟然是死者的外公。

  交代:强奸杀害外孙女后抛尸水塘

  5月13日警方传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刚开始,刘某态度强硬,百般狡辩,拒不认罪,在民警发起的连续心理攻势之下,刘某最终认罪。据刘某交代,今年4月21日晚上从罗亭镇老年活动中心回家后,发现只有11岁的外孙女一人在家,此时刘某突然兽性大发,对其实施强奸之后再将外孙女芳芳残忍杀害,并连夜将尸体抛到罗亭镇铁下自然村的一个水塘里。

  旧文:奸淫幼女的老张――(强奸案之一)

  冯小宇作于2006年8月23日

  引子:前一段时间,一位有文化的女士说:“面对强奸,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她认为宣扬冒死反抗强奸是出于“男性的性专署权>于女性的生命”的错误逻辑。这本不值一驳,因为反抗强奸并不等于维护传统观念里的女性贞操,而是为了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或者故意用所谓的男性性专署权来混淆妇女人身自由的权利,本身就是件可笑的事。

  最近,在几个论坛里又看到“强奸案大多是熟人所为”的议论,使我也想再次涉及强奸这个话题。我曾经参与侦破过不少强奸案件,虽说不少案件都是发生在将近10年前,甚至是十多年前,但是某些情节特殊的案件仍然印象很深,其所能引发的思考,我觉得仍然有现实意义。

  奸淫幼女的老张――(强奸案之一)

  作于2006年8月23日

  1994年美国世界杯期间的一天,我们几个侦察员正在刑警队会议室等着看足球比赛转播,队长却安排我们去分局下辖的一个农村派出所去调查一起猥亵幼女案,同事们不大情愿地出发了。

  派出所的所长向我们介绍了案情:前一天下午,某村小学三年级的一个学生路过小学校旁边的张老头家门口,看见张老头在屋里抱着逃课的女同学小S嬉闹,就向老师报告了。到晚上,老师又到小S家把她逃课去张老头家玩的事情告诉了小S的家长。等老师走了,小S的父母就开始“审问”孩子,让她说清楚去那个不相干的张老头家做什么。禁受不住逼问和打骂,小S就把当天下午她的张爷爷摸她下体的事情告诉了父母。一夜没睡的小S的父母一早就召集几个近亲好友,到张老头家去找他算帐,但是扑了个空;在他家守了一个多小时,才等回出去遛弯的张老头;一帮人围上去,耳光拳脚齐加,要不是小S的叔叔拦着说把老东西送官,估计他那条老命就交代了。

  其实,派出所本想自己搞这案子,因为当时各单位都有破案指标。但是派出所民警没有办这样的案件的经验和能力,两个多小时,连小S的询问笔录也没搞出来。所长只好向刑警队上报。

  “你们来了,这笔录你做吧!”派出所的管片民警老林把他桌上的几张写了字的笔录纸团成一个球攥在手里,出了屋门。

  “多大岁数?”我问站在墙边脸上有好几条血印子的张老头。

  “80。”他眼皮也没抬,有气无力地说,“小同志,让我坐会儿可以么?”

  “你80周岁?”我搬了个凳子放在他不住颤抖着的腿边,接着问道。

  “79。”他坐下。

  看他的样子也就60出头,不象80来岁,身体很结实。但是很狼狈,脸上,连头皮上都是一道道被抓破的血印,身上的衣服也很脏,显然是在地上滚的。

  “老张,”我这么称呼他,“您也年纪不小了,儿子也死了,只有个闺女,还远嫁外省,而且她也50多了,如果能照顾你,也不会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

  一边问话,我一边给老头倒了杯水。

  没等我怎么做工作,老张就开始交代了。

  大约从半年前开始,因为小学校那时的自来水管道老化,经常断水维修,孩子们就常跑到紧挨着校门口的老张家洗手喝水。那些孩子中,小S长得伶俐可爱,最招老张喜欢。他给小S买了几本儿童漫画,等小S来就叫她进屋去玩。小S果然很喜欢那些书,老张就不断地买新的。一开始,老张只是趁小S在他屋里专心看书时,在一旁偷偷地手淫。后来被她发现了,他又开始给小S钱,每次五毛、一块的,让她去买吃的玩的。小S也很乖巧,并不声张,而且还是经常来他家。老张的胆子渐渐大了,就开始脱小S的裤子,先是抚弄她的下体,后来又舔嗍,还拿阴1茎在她的阴3道口蹭。

  “小S每次都是自愿的么?”

  “是,后来都是她自己脱裤子,还让我弄她,我没弄,就自己捋。”

  “怎么捋?你每次都射精了么?精液射在哪里?”我盯着老张那双浑浊的眼,听他用慢慢叙述。

  “我就对着她的臊沟子(指阴2门)捋,有时候一边捋一边舔她的臊沟子。没有几次出东西的。有一回,我出了一点,她还说:‘就这么点?’我说:‘我这么大岁数,就这么点了。’现在的孩子呀!唉!昨天……”听他叙述时,觉不出他有一点负罪感,好象在给我讲一个故事。

  “我可从没有往里边弄,手指头都没有往里边抠!她那么小,我可没想要毁了人家的孩子呀!”老张最后特别强调说。

  他不知道,奸淫幼女罪的定罪不看生殖器有没有奸入,而是在于有没有生殖器的接触,这叫“沾边就算”;他还不知道,并非保护了女孩的处女膜就是没有毁人家的孩子。

  把老张的讯问笔录做完,我去看了小S的询问笔录。很明显,小S是按她父母的引导叙述的案情。按笔录上说,只有报案前一天下午的那一次,还是被老张威胁着强迫地进行了猥亵,没有奸淫。我和同事商量之后,先给小S的父母做工作,劝说他们不要诱导孩子说假话。后来只让小S的母亲陪同询问,其间,我还多次把听说实情后气的咬牙切齿的妈妈叫出去劝其冷静对待。费了很大劲才把小S的笔录做完。有老张的口供和小S的陈述,以及一大堆旁证材料,老张奸淫幼女的罪名算是不能逃脱了。没等小S到医院做身体检查的结果拿回来,我们就铐上老张回了分局。

  把老张送进看守所时,我叫出监号里的“一板”,对他说:“别欺负老头,要是把他折腾死了,你们也好受不了!”

  现在,老张早已经死在狱里了吧?我不知道。

  还有不少老张这样的孤独的老人,他们不能通过家庭和社会得到关怀和正确的心理引导,文化精神生活匮乏,空虚寂寞。随着我国渐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奸淫犯罪案件也呈上升趋势。老年人犯罪的特点明显:主体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多为孤寡老人;而且因为老年人身体条件的限制,其犯罪侵害的对象多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无行为能力的人。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德高望重”的老人们似乎不需要接受思想、道德、法制的宣传教育了,他们人生经验丰富,吃的盐也比年轻人吃的饭多,什么不知道?然而,实际上不是:不少老年人本身思想中就存在一些不良思想意识,善恶、是非、美丑的观念混乱;另外,老年人随年龄增长,自我约束能力降低,其本身也往往法制观念淡薄;老年人生活空虚单调,容易引发不正常的心理需求,以及正常的心理需求不被理解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到满足;改革开放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也引发思想意识、道德观念、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发展,老年人往往因为忽略学习而在面对这些变化的时候缺乏分辨和应对的能力。

  针对老年人犯罪的防范意识薄弱也是导致老年人犯罪现象上升的原因之一。他们年老体衰,身体条件的限制往往使人们对其疏于防范。未成年人及呆傻精神病人的家人,特别是幼女的家人,也缺乏防范意识。

  不少幼女的家长没有对幼女进行防范教育的自觉意识,往往幼女因小恩小惠而落入淫手,而家长对此却毫无察觉。郑渊洁说:“每个孩子一上学就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让他们知道,如果有人卖烟酒给他们、招引他们进网吧,他就是犯罪;除了父母、医生之外,别人都不能随便碰他们的身体!”此倡议我比较赞同。教育孩子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当成一件重要的事情来做,这起码要比孩子的分数更应该受到家长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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