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俗称"杨梅疮",因先由广东传入我国,因此以前也叫"广东疮"。它是明朝时(约公元1505年)由欧洲经过印度传入我国广东,随后蔓延全国。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所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性疾病,常初发于外生殖器的部位,以后经淋巴液、血液而侵犯全身各器官,因而临床症状与体征繁多。
梅毒螺旋体又称苍白螺旋体,是一种小而纤细的密螺旋体,长度为5-20微米,直径约为0.2-0.3微米,有6-14个螺旋,螺旋整齐而规则。苍白螺旋体是一种微量需氧的微生物,其需氧的最适浓度为1%-3%,在人体内可以长久生存繁殖,离开人体就不易存活。干燥、煮沸、肥皂水和一般的消毒剂(如升汞、石碳酸、酒精等)很容易将其杀死。苍白螺旋体不耐热,在39℃可活4小时,加热到41℃时只能活2小时,在100℃时立即死亡。但它耐寒力强,零下78℃时经数年仍具有传染性。
暗视野显微镜下梅毒螺旋体
梅毒可通过直接性接触、间接接触和胎传进行传染。梅毒螺旋体大量存在于皮肤粘膜破损处的表面,也见于唾液、乳汁、精液与尿液中,因此。除通过性交传染外,也可通过哺乳、接吻而传染。同时,接触病人污染的衣物、毛巾、食具,或经医疗器械及输血也可传染而致病。另外,值得重视的是梅毒孕妇在妊娠4个月后,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染给胎儿。
早期先天梅毒晚期先天梅毒
梅毒的分期一般常根据传染途径的不同分为后天梅毒(或获得性梅毒)与先天梅毒(或胎传梅毒);又可根据病期长短(以前依2年为界,现已依1年为界),分早期梅毒与晚期梅毒;还有按有无传染性(损害可否检出活梅毒螺旋体)分传染性梅毒与非传染性梅毒,也可结合临床表现分为一期、二期、三期或内脏梅毒等。
二期梅毒梅毒的粘膜损害
梅毒的一般自然过程是:当梅毒螺旋体侵入人体后,即在入侵的皮肤或粘膜局部生存增殖。此时机体对于入侵的螺旋体尚未发生反应,局部表面也无任何症状,这段时间被称为梅毒潜伏期,大约经过2-4周(平均3周)后,原螺旋体入侵处即发生炎性反应,并有淋巴细胞、浆细胞浸润,形成硬结,继而表面糜烂或形成浅在溃疡,这就是梅毒初疮――硬下疳。硬下疳发生后大约1周时,局部近部淋巴开始肿大,发生于腹股沟处,称为横痃。2周后对侧淋巴结也肿大,一般约经2-3周后全身淋巴结均可肿大,并开始显示免疫功能。随着人体免疫力的增强,硬下疳逐渐自行消退,约发生在硬下疳出现的4―5周。此时梅毒再进入潜伏状态,称为一期潜伏梅毒。大约再经3-5周时间,将出现全身性皮肤或粘膜损害,便进入二期梅毒,一般称为二期显发梅毒,除皮疹外,还常见骨骼及眼损害。此时如不治疗,症状又可在1个多月内自行消退,每次二期损害消退后均称为二期潜伏梅毒。当感染梅毒后约2年或更长的时间里,如以前未经过治疗或治疗不充分,就有可能在皮肤、粘膜、骨骼上发生典型的三期梅毒病损,即树胶样肿,称三期现症梅毒或三期活动梅毒。
各期梅毒的临床表现如下:一期梅毒:(1)硬下疳,为一般发生在外生殖器的单个溃疡,界线清楚,周围有经晕,表面有少量渗出物,内含大量梅毒螺旋体,传染性极强,可自愈,留下浅表疤痕;(2)近邻的淋巴结肿大,常为单侧,不痛,也不化脓;(3)梅毒血清试验呈阳性。二期梅毒:症状以皮肤粘膜损害为主,骨骼、眼睛、神经系统也有损害。如二期梅毒斑丘疹、扁平湿疣、梅毒性秃发、梅毒性血斑和全身淋巴结肿大。三期梅毒:皮肤粘膜损害包括结节性梅毒疹、梅毒树胶肿;内脏损害包括心血管梅毒、神经梅毒、骨梅毒和眼损害。
梅毒的诊断要结合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比较常用的梅毒实验室检查有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不加热血清反应素玻片试验(USR),甲苯胺口试验(TRUST),梅毒螺旋体血球凝集试验(TPHA),梅毒螺旋体明胶凝集试验(TPPA)等。
早期梅毒的治疗比较简单,首选药物是青霉素。应该注意的是驱梅治疗后的2年内要动态的监测梅毒血清的阴转情况,以便能及时了解驱梅治疗的效果和患者的情况。
因此,我们应积极预防梅毒,就要做到以下几条:(1)加强对梅毒防治知识的宣传;(2)禁止淫秽出版物,严禁卖淫嫖娼;(3)重点发现一期梅毒,早期进行彻底治疗,防止播散;(4)在婚前、产前体格检查时,一定要作梅毒血清反应检查;(5)严格逃选血源,献血员严格进行体查;(6)提倡使用避孕套。
加入时间:200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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