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梦是不由人控制的,不代表人的真正意愿;梦和现实的巨大差别,决定了很少有人真的像梦中那样去为人处世。
性梦是指人在睡眠状态中所做的一切与性有关的梦,它不同于非睡眠状态下的性梦幻。
自古以来,中西方一直流传着种种有关性梦的荒谬说法。在古代和近代,西方人想象性梦是“淫魔”或“淫妖”在勾引自己;中国人认为白天邪念多了,晚上“男狐”或“女狐”必来“缠绕于身”。
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由于社会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相信性梦是鬼怪的诱惑,或是精神病、心理不良症的人已经很少了。但是,由于性梦的发生机制尚未完全弄清楚,有关性梦的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尚未深入开展,“性是肮脏的”、“不可言及”的观念和禁忌仍在影响着人们,所以仍有相当多的人相信性梦是不道德的,或者最起码认为“总归不好”。
“做性梦是不道德、下流的”观念是导致人们内疚、不安、困惑、痛苦的主要原因。许多夫或妻在做性梦醒来后,有一种对不起自己配偶的内疚感,有的甚至影响到夫妻关系。有一位中年丈夫在性梦中呼唤自己女邻居的名字,被妻子听到,怀疑其与女邻居有不正常关系,闹到几近离婚的程度。重庆某大学一位学生,因梦见自己和同班的一位女同学性交,后来告诉了别人,结果导致了那个女同学的自杀。
受这种观念地害最深的是青春期少男。这是因为少男的性功能是男人一生中性能力最强的时期,性梦也是最多的;但是由于缺乏家庭、社会、学校的性教育,他们的性困惑也最多,受性无知的心理折磨也最厉害;相比于少女,少男的性梦内容十分广泛直露,包括当众裸阴、性交和乱伦。这些内容少男都是初次梦到,自然要困惑惊慌。尤其是乱伦梦,由于大多数男孩都至少有一次梦到过自己与女性亲人在一起,所以醒来必然要内疚和不安,他们不敢相信,自己怎么会有如此下流的念头。
因此,要想解除人们因性梦而产生的烦恼,必须深入地开展性梦的生理、心理和社会问题的研究,与此同时进行广泛的性梦教育。根据国内外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有关性梦的宣传教育,应向人们说明如下几点:
第一、性梦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现象。据国外调查报告,近100%的男性和75%的女性在45岁以前做过性梦,女性性梦发生率顶峰期在30—50岁之间,男性的顶峰期在15—30岁月之间,比女性早20或30年。
第二、由于人们从生活中学来的种种自我控制和自我禁忌,在睡梦中都较少发挥作用,所以性梦的内容十分广泛和直露。例如,梦见裸体、性器官、性交、与动物发生性行为等等。在全国首次性文明调查中,共有2278名大学生对梦中与异性有哪些亲密行为作了回答,其中接吻占30.19%,抚摸占28.5%,性交占20.9%,其余占19.6%。
男性的性梦比较直露,不少内容与性交有关。女性的性梦大多停留在温情脉脉的接吻与爱抚上,性梦中的男性一般都是模糊和不确定的,常是完美男性的典型代表。做梦的女性并不总是充当梦中的角色,却往往做一个旁观者。
第三、做梦过程中,有时做梦人会达到性高潮,男性表现为遗精,女性表现为阴道分泌物增多。据调查,年轻女性的性梦频率每年为3—4次,年轻男性为4一11次;老年女性每年是3—4次,老年男性是3—5次。女性为此焦虑的人很少,在大多数情况下,女性都把有性高潮的性梦看做一种快乐的经历,而且常常给它附加上一些额外的重要性和意义。
男性因为常在性梦中射精,因而烦恼也就要多些。青春期少年尤甚。大多数少男的性梦与首次遗精是在同一年里出现的,他们的性梦几乎总是带来性高潮和遗精。由于无知,他们常为此苦恼,大多数人都因此或轻或重地影响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对此,家长和老师一定要告诉他们,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对身体没有任何损害。
第四、性梦与道德品质一点关系也没有。人不可能因为品质好就不做性梦,也不可能因为道德败坏就夜夜做性梦,做梦人完全不必自寻烦恼。
20世纪初,德国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对性梦做了大量的研究。他的最大贡献在于他向人们指出,性梦属于无意识行为,由于人的行为受意识这一“检察官”的监督和控制,所以不可能在清醒状态中发生性梦中的种种行为。这无疑减轻了人们的一些不必要的顾虑。
但他的理论无助于人们消除“性梦”是不道德的观念,因为他们仍然假设性梦是白天思虑过多的结果。更可怕的是,他把性梦扩大化了;梦见刀子、巴首、领带就是梦见阴茎,梦见盒子、船、‘碗柜就是梦见阴道,梦到上下楼梯就是梦到了性交等等,几乎所有的梦都可归属于性梦。
西方科学学经过几十年的实验,已经抛弃了弗洛伊德理论中的非科学内容。美国性学家金西在50年代做了大规模的性梦调查,结果表明:一是“日思”与“夜梦”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一个人对某位异性可能朝思暮想,甚至努力想在梦中和其欢愉一番,但是往往在梦中就是梦不到这位异性,反而是另一位。一个白天想的是买股票发财的事,晚上却可能梦见恶魔要强奸自己;二是性梦不可能全部或大部分地释放掉一个人的性能量。性梦高潮的所谓补偿功能,根本就没有任何科学资料作为依据。性交频繁的人和禁欲的虔诚教徒相比,其夜梦射精频率无任何区别。有些理论认为,未婚男女可以通过性梦做到贞洁白守和杜绝婚前性
行为,如果他们戒除其他性行为,则必定每4—5天就有一次性梦高潮,以释放其性能量,对此,金西指出,这些都缺乏证据,是真正的“胡猜乱想”。
因此,关于性梦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令人信服的金西调查和现代性梦的实验所能告诉人们的就是:‘性梦与道德无关;性梦是不由人控制的,不代表人的真正意愿;梦和现实的巨大差别,很少有人真的像梦中那样去为人处世。
比如,少男常做乱伦梦,但这并不代表他真的想与女性亲人性交,而仅仅因为男性靠视觉来接受外界性刺激的能力极强,在空间中想象出一个物体形状的心理能力也极强。加上他这时还刚刚开始注意女同学,还不太懂女性的魅力何在,惟有母亲、姐妹才可能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因此,女性亲人进入他们的性梦完全是必然的、不由自主的。当男孩长大以后,接触其他女性越多,性梦中的女性亲人自然就减少,直到完全消失。这时,男孩也就变成了真正的男人,他不会仅仅因为做过性梦就真去干乱伦之事的。
第五、女性性梦与男性性梦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女性更经常地被梦惊醒,醒后能回忆起梦的内容,有些人很难将梦与现实区分开来,并影响自己的情绪和行为。这在患有意病和歇斯底里病的女性身上更为明显。
比如,有些患有上述两病的女性,把睡眠状态当做喝了蒙汗药后的麻醉状态,把梦境中的性交当做强奸,从而控告他人。17世纪中叶,在伦敦的厄休林修道院里,几个修女梦到当地的神父格兰德在强奸自己,结果她们控告他,说他施行巫术,每晚对她们施行非礼。结果,无辜的格兰德被活活烧死。1987年,上海某厂女工梦见厂长破窗而入耍流氓,结果惊醒后大喊大叫,告诉别人说刚才看见厂长在窗口晃动。消息传开后,厂长的名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这类女性的控告,执法人员一定要慎重对待,不可轻信。
本来,相比于其他性行为,性梦对人的影响应该相当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历史上人类有关睡眠与梦的研究十分薄弱和有限,性梦又被称为生理学上的“难解之谜”,加上种种这样或那样的谬论不断,左右着人们的性梦观,所以性梦对人们的影响反而增大了。消除这种不良心理影响的惟一良方,就是科学家提供更新的实验报告,社会学家做深人广泛的社会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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